根据《缅甸外国投资法》规定,外商投资活动可以通过外商独资的形式来实现,也可以与缅甸的个人,私有企业,合作社或者国有企业组成合资公司来完成。《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》,该协定可以使更多中国投资者增加在缅甸投资的信心。 缅甸外资投资法: ①、任何从事生产或服务性行业的单位,从投产或启用之年算起连续三年免征所得税,如有需要,可依实际情况,经批准可延长减免所得税; ②、企业将所得利润在一年内进行再投资,对其所得的经营利润,给予减免税收; ③、为加强所得税的管理,委员会可按原值比例,从利润中扣除机械、设备、建筑场地及企业设施折旧费后进行征收; ④、凡是商品生产企业,其产品远销国外所得利润的50%减征所得税; ⑤、投资者有义务向国家支付来自国外受聘于企业的外国人的所得税,此项税收可从应征税收中扣除; ⑥、上述外国人的收入按照国内公民支付所得税的税率征收; ⑦、如属国内确需的有关科研项目和开发性项目的费用支出,允许从应征的税收中扣除; ⑧、企业在享受上述第一款减免所得税优惠后,连续两年亏损者,可从亏损当年起算,连续三年予以结转和抵销; ⑨、企业在开办期间,确因需要而进口的机器、设备、仪器、机器零部件、备件和用于业务的材料,可减免关税或其他国内税或两种税收同时减免; ⑩、企业建成后的最初三年,因用于生产而进口的原材料,减免征收关税或国内税,或两者都予减免。 缅甸外资政策,会比较稳定的政治局势,这将推动缅甸进一步开放,以吸引更多外国投资。对于外商,缅甸开放初期是限制外商资本的,现在缅甸已经允许外商独资。但对外资行业方面还是有限制的,缅甸允许外商投资9个行业,农业:普通种植业和园艺业的生产、加工及销售;畜牧与渔业:畜牧、渔业、饲料、添加剂及兽医用药等的生产、加工及销售;矿产业:非金属矿、大理石等的勘探、开采、加工及销售;工业:食品、纺织品、日用品、家庭用品、皮革制品、运输设备、建材、纸张、化工及医药用品、钢铁及其他金属、机械设备的生产、加工及销售;建筑业:共两大类,包括工程建筑及设备安装与调试;运输与通讯:陆路、内河、海运的运输业务及设备制造:此外还有贸易、旅馆与旅游业。持有缅甸护照就可享有缅甸公民投资权利,对行业投资没有限制,有利于事业稳定,公司上市。移民缅甸详情可致电梵高移民专家,热线:400-080-7553,或者登陆梵高移民网www.fgyimin.com进行详细了解。 (责任编辑:lisa) |